抵押权消灭是什么意思 情形有哪些
抵押权在性质上为担保物权,其设定一般有存续期限,为有期物权,并非如所有权那样永恒存续。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既可因物权消灭的一般原因而消灭,又可因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而消灭。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一下关于抵押权消灭的相关问题吧!
抵押权消灭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消灭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导致抵押权不复存在,当事人之间因该权利形成的法律关系消灭。出现抵押权消灭的情形一般包括债务人按时偿还了债务,债权人放弃了抵押权,抵押权已经实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抵押权属于债权的从权利,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2、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
若因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当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又没有相应的代位物的,抵押权消灭。
3、因法定期间届满而消灭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因抵押权的行使而消灭
通过抵押物折价或拍卖等方式处理,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抵押权也消灭。
5、因抵押权人放弃而消灭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而导致抵押权消灭,债权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6、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四款还规定了“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用于涵盖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可能导致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各种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