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适用什么程序 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解散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经营扭亏困难的情形下采取的措施。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股东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愿景产生了分歧、资不抵债等,最后导致公司不得不解散,那么公司解散的程序怎么走?今天小编就为您详细解答下这个问题。
公司解散适用什么程序
1、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情形而出现解散事由。
2、成立清算组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办理备案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通知债权人与公告
公司需要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告知债权人公司即将解散的情况,并给予债权人一定的期限来主张债权。在通知和公告期间,公司需要对债权人的主张进行登记和处理,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清偿债务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7、完成清算后的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流程比较复杂,司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工作和环节,需要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对待,确保解散程序的合法、合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