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该怎么解决 补办证件及手续介绍
结婚证是评判一段婚姻关系是否法定的标准,在后续房产买卖、财产继承等经济事务,或者是生育手续等日常事宜都至关重要,那要是结婚证丢失该怎么解决呢?下文整理了关于结婚证丢失补办证件及手续相关内容,可供大家进行参考。
结婚证丢失该怎么解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样式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一式两份,须贴男女双方合照,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结婚证丢失补办证件及手续介绍
(一)结婚证补办准备资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限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2、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结婚证丢失证明。(大致格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
4、三张男女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影证件照。
5、结婚证属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査档证明,属内容有误的,如日期、姓名等,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注意不能手动涂改,国家不会承认这种作废的结婚证。)
(二)结婚证补办申领条件及地点
1、任选其一男女双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其他登记处无权补办申领结婚证。
2、男女双方至今仍维持法定结婚状况。
3、持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常住户口薄。
4、男女双方本人到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如若出现婚姻登记档案遗失,需要当事人提交可以证明婚姻存续状况的证明。
异地登记或因故未能本人亲自到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方需携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证后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