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但对方就是不同意,那该怎么办呢?其实,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接下来看看具体的介绍吧!
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当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时,主张离婚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以及庭审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若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话,那么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诉讼费通常为50到300元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