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7:3责任比例,你只需对合理损失的70%负责。对方住院25天即主张三个月误工费+营养费4万元,如果无充分证据支持,金额偏高,可依法核减后按责赔偿。
1、误工费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期”证明为准;住院25天不代表必须休息3个月。如果对方无法提供收入减少证明,法院通常按住院25天+医嘱休息期计算,而非一律3个月。
2、营养费须有“加强营养”的医嘱或司法鉴定;司法实践一般30–100元/天×住院天数,总额750–2 500元区间。
(合理误工费+合理营养费)×70%=你应承担的金额。如对方主张远超上述范围,可要求其举证,否则对超额部分不予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你好,你表舅65岁务农,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误工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你表舅年龄超过60岁,只要其仍从事劳动并因事故导致收入减少,误工费是应当得到赔偿的。
你提到的180元/天的误工费标准,如果符合当地实际标准,是可以作为赔偿依据的。
你可以:
1、联系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审核赔付申请。
2、如果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反映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情况。
3、如果投诉仍未解决,那就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你好,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你可以:
1、重新审查下当时的离婚协议,尤其是协议中关于财产核查的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女方主导财产核查,且男方已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可证明男方已履行披露义务。
2、提供当时财产核查过程的记录,比如双方签字确认的财产清单、银行账户查询记录等,证明男方已如实披露其名下财产。
3、寻找当时参与离婚协商或了解双方财产情况的第三方证人,如婚姻调解员、律师、亲友等,提供证言证明男方在离婚时已如实披露财产。
4、你还可以进一步调查女方名下的股票账户及其关联银行账户,如果女方在离婚时也未披露其股票账户的关联银行账户,可证明女方存在同样过错。
针对保障现有家庭财产不被损害的问题,你可以:
1、与现任配偶签订一个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现有家庭财产的归属,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进行区分,避免现有家庭财产被女方追索。
2、对现有家庭财产进行公证,公证内容包括财产的来源、归属等,增强现有家庭财产的法律保护。